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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頒布施行《福建省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的公告
《福建省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08年12月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12月3日 福建省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2008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05-15 tttmi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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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六十五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07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7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
2011-05-15 tttmi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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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調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申請和受理 第三節 開庭和裁決 第四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2011-05-15 tttmi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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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
(2006年8月4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
2011-05-15 tttmi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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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07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2007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
2011-05-15 tttmi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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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三十五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0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11-05-15 tttmi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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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管理,規范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公路、水運工程建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 監理企業資質,是指監理企業的人員組成、專業配置、測試儀器的配備、財務狀況、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綜合能力。
2011-05-15 tttmi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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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頒布施行《福建省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的公告 《福建省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08年12月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12月3日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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