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平地區部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提升工程施工協作隊伍選擇補遺
2024-08-02 17:58:46
項目運營部1
159
2024年南平地區部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提升工程施工協作隊伍選擇補遺
補遺01號
根據《2024年南平地區部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提升工程施工協作隊伍選擇》采購文件(項目編號:XM2-2024-LW-014)有關要求,現將補遺通知如下:
1.第二章 采購須知及合同條款:第21條施工材料第1條“采購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波形鋼護欄。”改為“采購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波形鋼護欄板(單指波形鋼護欄護欄板。不包含立柱、螺栓、防阻塊等其他材料)。
2.附表3《甲供材料一覽表》“波形鋼護欄”改為“波形鋼護欄板”。
3.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第5條“采購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波形鋼護欄”改為“采購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波形鋼護欄板(單指波形鋼護欄護欄板。不包含立柱、螺栓、防阻塊等其他材料)”。
4.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響應文件應于2024年8月8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報價人應將響應文件遞交至三明市梅列區交通監控中心16樓開標室。
5.報價會時間:2024年8月8日9時30分,地點同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報價人應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代表需攜帶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蓋有單位公章的上述資料復印件以供審查,未按要求參加的,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6.本補遺作為采購文件部分,與采購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有不一致之處,以此補遺為準。
福建省高速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部二
2024年8月2日